温岭市鞋革业商会档案(文件)管理制度 一、本会收文和发文登记由专职副秘书长负责,收发文实行分类统一归档管理。 二、本会专兼职人员,及临时聘请工作的有关人员,对公文中涉及国家、政府或本商会应保密的事项,必须严守机密,不准向他人泄露。 三、本会发文程序 1.拟稿。由商会副秘书长拟定发文初稿。 2.审核。所拟定发文初稿由秘书长审核。审核要求:是否需要行文,内容是否符合当时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法律 和法规,文字表述是否准确、精炼,条理是否清楚,用语是否规范,反映情况是否客观、实事求是,文种使用是否恰当、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。 3.签发。需要印发的文稿由秘书长按以下权限签发:商会重大决策、重要报告或其他重要文件、人事任免等由会长签发;一般事务活动的通知、报告及日常业务往来的事务性请示、报告由秘书长签发。经同意签发的文件统一用发文稿纸打印,办理盖章手续后登记发出(含上网)。 4.归档。所发文件的正本及发文原稿本(有审批记录的)交由档案分管人员留存归档。 四、商会收文处理程序 1.本会收文由秘书处统一负责。收文后,应先做好归类登记,由专职副秘书提出处理意见后报秘书长审阅批示。 2.秘书长根据所收文件内容和当事负责人提出的处理意见,确定具体承办人员,及时按批示要求将文件送达(一般给复印件,原件归档留存), 3.当事人员跟踪办理的情况,并将落实情况报送秘书长或会长。 4.具体承办人员对送来的公文要及时处理,并将处理情况报告秘书长或会长。 5.有关部门和个人需要保留所收文件时,可留存复印件。 五、本会各方面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,对呈阅的公文都要及时阅批和处理,并签署具体意见和日期,保证收发文的效率。 六、本会发文,按以下分类统一编制文号:本会有关工作的通知、指示、决定、任命、报告、会议纪要、工作方案、工作制度、管理规定等发文, 七、本会收文,按以下分类统一编目归档: 八、每年三月份,本会秘书处应将上年度文件和资料进行清理归档保存 九、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理事会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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