积极建设阿里巴巴·温岭产业带平台。设立200万元阿里巴巴·温岭产业带线上广告专项资金,用于产业带平台对外宣传,连续支持三年。对加入产业带平台销售温岭产品的企业,一次性给予每家2万元的奖励。
生产或贸易企业通过电子商务线上销售温岭产品,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的,分别给予10万元、30万元、50万元的奖励。
对加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温岭产品的企业,一次性给予每家2万元的奖励。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年出口成交额首次突破100万元、500万元、1000万元的生产或贸易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、10万元、20万元的奖励。
鼓励传统产业的专业市场发展电子商务,开展网络销售、网上订货。对经一年以上运行,年成交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,按网络平台硬件和软件投资总额的50%奖励给市场运行主体,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
鼓励创建销售温岭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园区。对电子商务园区实际用于电子商务办公面积达到8000平方米以上、具备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所需的配套服务设施、入驻企业达到10家以上、入驻面积60%以上的,经认定后给予以下奖励:
对入住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,每年给予最高30%的办公用房租金补贴,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暂定三年。
按照成交额、税收和就业等指标对园区进行年度考核,设立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,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的奖励。暂定三年。
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入驻温岭,为我市鞋帽、泵与电机、汽摩、工量刃具、厨卫家电、汽车内饰、水产食品等产业开展电子商务服务。对经一年以上正常运行,年平台成交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,按网络平台硬件和软件投资额的50%奖励给平台企业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,经一年以上正常运行,年平台出口成交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,按网络平台硬件和软件投资额的50%奖励给平台企业,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(来源: 温岭日报(杭州)) |